各相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在我市知识产权运营工作中的支撑作用,加速构建“平台、机构、资本、产业”四位一体的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加快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和知识产权首善之区建设,根据《北京市知识产权运营试点示范单位认定和管理办法》(京知局〔2017〕222号),我局开展了首批北京市知识产权运营试点单位认定工作,经单位自主申报、形式审核、专家评审和结果公示,确定北京工业大学等68家单位为首批北京市知识产权运营试点单位,现将名单公布。
请各相关单位按照《北京市知识产权运营试点示范单位认定和管理办法》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运营培育工作。知识产权运营试点单位要进一步规范知识产权运营工作制度,探索有效的运营工作模式,加强知识产权资产日常管理,培养知识产权运营专业人才队伍,提高知识产权的流通和利用效率。
特此通知。
附件:首批北京市知识产权运营试点单位名单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2017年12月28日